事故车全损后怎么处理
导读: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
5.其他。
1.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
2.车辆的保险单,用来证明车辆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比如交强险和商业险。
3.车辆的维修费用发票和维修清单,用来证明车辆维修的具体费用。
4.现场照片和事故认定书,用来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责任划分。
5.伤者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用来证明伤者的身份和治疗情况。
6.伤者因事故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证明,用来证明伤者因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
7.交警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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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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