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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到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8 13:00:39 人浏览

导读:

工伤申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之后,一般需要在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在一年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一、工伤申报到哪个部门

  工伤申报是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工伤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申报

  三、工伤申报多久出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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