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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9 06:25:5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已经登记备案、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等。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了营业执照、工程施工合同等。

  一、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相关资料后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报送复审审批;经审查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预售许可证。

房屋预售证

  三、房屋预售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商品房预售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4.抵押权人同意函(如涉及抵押);

  5.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6.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协议选聘)备案表;

  7.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预售的总平面图、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8.商品房预测绘报告;

  9.需要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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