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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1 10:47:00 人浏览

导读: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本文将为您梳理两者的本质差异及相关法律效力,助您深入理解继承法的精髓。有疑问?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为您解答。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体现在三个主要方面:受让主体、客体范围及权利的接受与行使方式。

1.首先,遗赠的受让人可以是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2.其次,遗赠的客体仅限于财产权利,不包括负债。

相反,继承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人需清偿相应的税款和债务。

3.最后,遗赠的接受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的接受则是默认的,除非有放弃的明确表示。

4.此外,遗嘱继承中可以指定候补继承人,而遗赠则不行。

二、遗赠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1.遗赠的法律效力条件,包括:

(1)遗嘱的合法性;

(2)遗赠人的能力;

(3)必要遗产份额的保留;

(4)法定形式的符合;

(5)受遗赠人的生存状态;

(6)遗赠财产的合法性。

2.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且遗嘱需合法有效。

3.若存在生活困难的继承人,遗赠人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4.受遗赠人必须在遗嘱生效时存活,且遗赠财产应为遗赠人死亡时的合法遗产。

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遗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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