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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10:53:37 人浏览

导读:

租赁物品损坏一般是房东负责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物品损坏的,在房东尽到修缮义务后可以向承租人追偿。租赁物品损坏的具体金额没有法律标准,但是可以协商。

  一、租赁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

  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如果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而需要维修的,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出租人已经对租赁房屋进行修缮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和共和国民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赁物品损坏谁负责维修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赁物品损坏赔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造成损失的,应该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内容主要有:

  1.修复损坏所需要的修理费用。

  2.因损坏而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的方式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租赁物品损坏可以搜集哪些证据

  1.书证。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无损入住确认书、房屋损害确认书等所有与房屋租赁纠纷相关的书证。

  2.证人证言。如目击者的证词。

  3.录音录像及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微信录音、房屋损坏照片、聊天记录等等。

  4.鉴定结论。可以请物价局等相关鉴定部门进行定损鉴定,形成鉴定结论,以便向租客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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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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