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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过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哪一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8 04:48:10 人浏览

导读:

卖过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第一百二十四条,销售过期食品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处五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购买过期食品后的处理措施有找商家进行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等。

  一、卖过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哪一条

  销售过期食品将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被责令支付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二、购买过期食品后的处理措施应如何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卖过期食品商家应该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消费者如果在购物的时候所购买的商品是属于过期或者是变质的食品,那么可以当场要求商家对物品进行退货或者是更换,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向商家索要相应的赔偿,在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商家索取所购买商品的价格的十倍或者是相关损失的三倍的价格的赔偿金,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如果所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是不满1000元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要赔偿给消费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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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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