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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能行使抵销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6 00:43:50 人浏览

导读: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能行使抵销权的。当事人之间互相负有债务、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允许抵销的债务、经过当事人同意标的物种类不同等都是行使抵销权的条件。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能行使抵销权

  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行使抵消权。

  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可以和相对人的等额债权通知抵消,无论该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理由是:在理论上,超过诉讼时效债权的性质为自然债,银行对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行使抵消权完全不违背自然债的律属性。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中通常来说是能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的。具体而言即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不行使约定的抵销权。

  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当事人也可以决定进行抵销。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行使抵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抵销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互相负有债务;

  2.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允许抵销的债务;

  4.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当事人同意,也可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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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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