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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9 01:15:53 人浏览

导读:

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包括准备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通过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等。中标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等都是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文件。

  一、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何

  1.施工合同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二、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律快车提醒您,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缴费么

  施工合同备案并不需要交费。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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