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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未按协议补偿应该如何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1 02:09:18 人浏览

导读:

拆迁未按协议补偿的维权方式是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拆迁协议签订后一般在施工拆迁日期之前给钱,拆迁补偿款需要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

  一、拆迁未按协议补偿应该如何维权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协议签订后多久给钱

  签了拆迁合同应在施工拆迁之日前打款。具体如下:

  1.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拆迁补偿协议是什么性质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有如下特征:

  1.合同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具有法定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合同的内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

  3.合同内容是用超越民事法律以外的规划。它表现为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具有相应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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