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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9 16:38:17 人浏览

导读:

代位继承人的条件包括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代位继承人没有人数限制,如果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可以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代位继承人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3.只适用于定继承;

  4.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有无人数限制

  代位继承人没有人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代位继承人的遗产分配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位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如下:

  1.代位继承人应当与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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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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