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继承权 > 代位继承权 > 代位继承涉及的人员是哪些人

代位继承涉及的人员是哪些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14:44:30 人浏览

导读:

代位继承涉及的人员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的资格包括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等。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代位继承涉及的人员是哪些人

  所谓的代位继承人,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二、代位继承人的资格有哪些

  代位继承具备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