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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机构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6 01:10:3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监察机构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形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等。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包括受理违反劳动法的举报、投诉等。

  一、劳动监察机构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受理投诉

  1.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他组织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劳务纠纷。

  2.家庭保姆、家庭钟点工与雇主的劳务纠纷。

  3.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4.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5.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二、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所需资料清单

  法律快车提醒您,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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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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