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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9 18:30:24 人浏览

导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享有报酬请求权,可以请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包括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等。

  一、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包括什么内容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指:一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可以转让吗

  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能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存在因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是:

  1.居间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且已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

  2.经居间人介绍委托人已达成目的、双方已完成居间活动即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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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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