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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哪些情况不可以分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2 04:23:34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不可以分包的情况有:分包的标的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的对象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一、建筑工程哪些情况不可以分包

  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

  2.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分包合同管辖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三、工程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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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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