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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1 03:08:42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无证施工的处罚方式是:要求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处予罚款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前往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领。

  一、如何处罚无证建筑工程施工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建筑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

  2.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3.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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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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