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给别人
导读:
1.录入背书申请信息;
2.开户行审核;
3.人民银行审核;
4.通知被背书人;
5.被背书人开户行核验;
6.人民银行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回回复通知背书人。
背书不可以附有条件。
《票据法》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1.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
2.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
《票据法》第三十七条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承兑汇票是票据法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承兑汇票背书其实就是权利人,也就是持票人将自己的票据所拥有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会把自己的工资或者其它的余钱存给银行,因为银行是国家掌控的,相比之下会比其它的一些明间机构安全一点。那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错误有哪些
电子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服务全流程的电子化模式,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核心内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有: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
票据追索权诉讼时效是不可以中断的,超过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即消灭。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的,票
一张票据上能够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包括有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等。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