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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2 08:00:45 人浏览

导读:

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提出并执行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验收制度、采取屋面防水施工和各种装饰施工的质保措施等。

  一、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有哪些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二、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1.确保拟建工程定位、放线、轴线尺寸和标高测量等准确无误的措施。

  2.确保地基土承载能力符合设计规定而采取的有关技术组织措施。

  3.各种基础、地下结构、地下防水施工的质量措施。

  4.确保主体承重结构各主要施工过程的质量要求和各种材料、半成品、预制构件和混凝土等的检验。

  5.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操作提出质保措施。

  6.冬、雨期施工的质量措施。

  7.屋面防水施工和各种装饰施工的质保措施。

  8.提出并执行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验收制度。

  三、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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