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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0 01:20:47 人浏览

导读: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在撤销前应为有效、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等,其处理方法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等。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不一样。

  一、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有哪些方面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如下:

  1.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

  2.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处理方法的方面如下: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二、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一样吗

  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不一样。撤销合同的,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可以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一定的可撤销瑕疵,一旦认定,就不可补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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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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