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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能否被追究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6 10:13:00 人浏览

导读: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不能被追究责任的,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区别在于两者的成立方式不同、含义不同等。借款合同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能否被追究责任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不能被追究责任,但是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区别在哪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区别在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

  三、借款合同涉及哪些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经过协商一致,约定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但是借款合同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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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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