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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中是否需要明确约定保修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8 06:43:10 人浏览

导读:

工程合同中是需要明确约定保修范围的。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起诉。

  一、工程合同中是否需要明确约定保修范围

  工程合同需要约定保修。根据法律规定,如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一部分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作了规定,还有部分由双方约定,发包人应特别注意在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的约定。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尚未履行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继续履行;

  2.未能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3.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建设工程合同种类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勘察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工程设计合同,是指设计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由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3.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发包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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