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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签订卖房合同是否可能遭遇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9 01:26:54 人浏览

导读:

代理人签订卖房合同的,有可能遭遇连带责任,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与委托的区别之处在于产生的依据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以及行为性质不同。

  一、代理人签订卖房合同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卖房合同代理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1.在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2.委托人要求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时,委托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委托人与代理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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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代理与委托的区别有哪些

  委托,指的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办理特定事务的行为;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委托和代理两者的区别如下:

  1.产生的依据不同。

  2.法律后果不同。

  3.行为性质不同。

  委托和代理,既可以同时存在,也可以分别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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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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