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法 > 继承法知识 > 女儿是否被授权继承土地确权的权益

女儿是否被授权继承土地确权的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7 14:31:52 人浏览

导读:

女儿可以被授权继承土地确权的权益。在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土地确权的权益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

  一、女儿是否被授权继承土地确权的权益

  土地确权女儿可继承土地使用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的,而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律快车提醒您,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三、继承人怎么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管继承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造成被继承人死亡,该继承人都应当丧失继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