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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债务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6 05:17:18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破产时债务的处置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具体是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等等,再是公司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债权。

  一、公司破产时债务如何处置

  公司需要以其破产财产进行偿还,需要偿还的费用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破产企业的共益债务有哪些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公司破产向哪个法院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破产应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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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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