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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未验收而引发的责任归属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2 00:34:37 人浏览

导读:

工程项目未验收而引发的责任归属一般是基础责任由承包人来承担,但如果是发包人导致的,则是由发包人来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工程验收不合格是不可以交付使用的。

  一、工程项目未验收而引发的责任归属在哪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的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还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项目预验收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项目预验收的程序:

  1.完成收尾工程。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订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准备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编目建档。

  3.做好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工程项目预验收的注意事项:

  1.竣工验收单或表上填写的工程名称或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当初签订合同时合同的上的工程名称完全相同;

  2.竣工验收单或表上的所填写的验收项一定要与所验收的材料相符,也就是说实际做了几项验收就填写几项,这样前后才是一致的。

  三、工程未竣工验收就使用违反了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程未竣工验收就使用违反《建筑法》规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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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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