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解散 > 公司解散后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责任如何规定

公司解散后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责任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12:17:4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解散后债权和债仍然由公司承担。在生活实践中,公司解散的流程包括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制定清算方案;制作清算报告等。

  一、公司解散后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责任如何规定

  公司解散后,所有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承担,因为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由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大概是:

  1.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由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三、公司解散的效力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效力主要有:

  1.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经营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3.公司的债权债务均视为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