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债务调查 > 债务人失踪后如何合法地展开讨债行动

债务人失踪后如何合法地展开讨债行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4 00:25:06 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失踪后,合法地展开讨债行动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要求担保人代替偿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三年。

  一、债务人失踪后如何合地展开讨债行动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