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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2 07:55:24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有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以及工程质量和造价等主要内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法律快车提醒您,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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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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