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网购交易 > 网购无理由退货时是否需要支付退货运费

网购无理由退货时是否需要支付退货运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2 04:40:32 人浏览

导读:

网购无理由退货时,消费者一般是需要承担退货运费的。网购不支持退款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网购无理由退货时是否需要支付退货运费

  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不过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二、网购不支持退款怎么办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中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网购合同的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网购合同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由买家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当事人一旦选择了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则不得随意进行变更。《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