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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程序具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4 06:25:4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程序具体是: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分配财产、办理注销登记。在司法实践当中,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程序具体是什么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公司财产分配;

  5.清算终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解散之诉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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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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