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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否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4 08:43:49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是自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的时间内提出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般是被征收人对于补偿的决定不服的。

  一、房屋拆迁是否可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对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决定侵犯其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的诉讼期是几年

  拆迁诉讼期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房屋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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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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