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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三权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2 03:47:12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土地的三权包括的内容是承包权、所有权以及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经营权一般是有村民集体所有,承包权则是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所有,而经营权则是土地流传后的经营人享有。

  一、农村土地的三权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

  1.“三权”就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2.“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3.“承包权”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所有;

  4.“经营权”则是农村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所有。

  5.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

  二、征收农民土地怎么补偿

  征收农民土地的应当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土地的三权

  三、农村土地怎样确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即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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