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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误导消费纠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5 00:07:24 人浏览

导读:

美容院误导消费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也可以到工商局进行举报,由其对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还可以直接报警解决等。

  一、美容院误导消费纠纷怎么办

  美容院误导消费纠纷找以下部门:

  1.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是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也是管理此类案件的直属部门。

  2.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举报,如果该美容院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相关部门一般会做吊销执照及罚款处理。

  3.可以报警。

  美容院误导消费的交易方式,已经属于诈骗行为,所以警察同样有权利管理此类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经营者欺诈如何赔偿消费者损失

  经营者欺骗消费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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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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