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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是否可以取消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6 04:45:25 人浏览

导读:

破产案不一定可以取消申请,如果人民法院还没有受理的可以取消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的就不能取消申请了。债务人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一、破产案件是否可以取消申请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破产申请,如果法院受理后的,是不能撤销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二、企业破产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企业破产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三、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是否消灭

  破产清算债权没有消灭,债权人申报后,就会得到全部或者是部分清偿。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和抚恤费用,社会保险以及税款,如果还有财产的话,按比例偿还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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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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