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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12-27 16:31:4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并且债权人已经提出了清偿要求,但债务人不能清偿。这里的不能清偿应当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偶尔一次性的不能清偿或者因财务困难暂时不能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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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楚香律师
汤楚香律师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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