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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清偿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2 00:30:18 人浏览

导读:

破产申请时债权人是有权要求清偿债务的,并且如果是有特定财产的,则债权人还享有优先受偿权,以及在破产申请处理事,债权人可以及时的申报自己的债权,以及对其他申报的债权提出异议。

  一、破产申请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清偿债务

  债权人是有权进行申请的,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还有以下权利:

  1.债权申报的权利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的前提。债权人应及时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的,自己的债权可能就得不到清偿。

  2.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指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物权或者存在有其他特别优先权的,于债务人宣告破产后,权利人享有就该特定财产,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

  3.债权异议权

  债权的确认通常包括公告、申报、登记、审核和确认。对于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如果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管理人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最终由法院裁决确定。

  二、公司破产向哪个法院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破产应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破产申请所需证明资料清单

  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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