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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4 00:34:42 人浏览

导读:

破产重整的目的是:防止濒临危困的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帮助其摆脱困境。在司法实践当中,重整计划草案一般包括了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的分类、债权的调整方案等内容。

  一、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什么

  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

  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它在债务人经营发生困难和最终清盘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给债务人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有哪些

  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有: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三、企业破产重整失败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企业破产重整失败后应当依法宣告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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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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