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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档案丢失谁应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9 00:18:22 人浏览

导读:

单位档案丢失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个人档案丢失需要及时进行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个人身份信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一、单位档案丢失谁应负责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转递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二、档案丢失是否可以办理退休

  法律快车提醒您,档案丢失可以办理退休,具体情况如下:

  1.退休人员持招工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休;

  2.到档案内有相关记录的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申请以实际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放弃掉档案中记录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年限。

单位档案丢失

  三、个人档案丢失了怎么办

  人事档案不慎丢失,无法办理退休等事项,必须补办才行。

  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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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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