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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补救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2 18:19:00 人浏览

导读: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是找监护人进行追认,或者是没有处分权的是找权利人申请获得处分权,如果是无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的,则还可以找被代理人进行追认。

  一、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补救措施

  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补救措施: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二、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合同是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在于: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三、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久呢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30天,具体如下:

  1.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那么可以督促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

  2.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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