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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00:42:34 人浏览

导读:

追加劳动仲裁请求的方式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申请即可。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申请了劳动仲裁以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一、怎么追加劳动仲裁请求

  申请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或变更劳动仲裁请求。

  仲裁庭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但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的管辖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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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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