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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6 14:01:05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而发生的争议等。在司法实践当中,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一、劳动仲裁的范围有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可以。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仲裁的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情况;

  3.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

  4.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

  5.申请日期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

  6.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

  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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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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