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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货款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9 09:46:23 人浏览

导读:

未收到货款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方法是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未收到货款如何确定合同履行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的履行地范围应如何设定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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