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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00:43:38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是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与仲裁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属于案件的第三人。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若有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向对方主张权利等情形,仲裁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是谁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二、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后多久开庭审理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仲裁受理后开庭时间是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五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后有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时间还可能会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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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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