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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赔偿具体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5 00:10:08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赔偿的具体流程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情形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即可。

  一、工伤认定赔偿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工伤赔偿的基数是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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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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