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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9 11:51:37 人浏览

导读:

未出资的股东退出的方式有: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转让给非公司股东的第三人,或者通过公司减资来退出,或让公司回购自己持有的股份等方式。

  一、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

  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可以直接转让,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4.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公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5.解散公司。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

  二、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法律快车提醒,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的选举权、优先购买权、表决权等。但是没有分红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实缴比例分红,而不是认缴比例。这样可以促使股东尽早缴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股东出资截止时间限制有几天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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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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