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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4 11:13:24 人浏览

导读:

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的方法是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如果是法院强制执行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其他股东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超过时间的则无法行使。

  一、如何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超过二十日不行使的,视为放弃。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1.股东优先权的行使是基于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而产生,但并非所有股东转让的股权都当然享有优先权。

  首先,公司的章程没有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加以禁止;

  其次,只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才具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如果股东仅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则对该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无权行使优先权。

  再次,股权转让除了协议转让方式外,还有可能因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行为发生股权变动,在此等情形之下,其他股东同样不能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2.股东优先购买权针对的是公司股权而不是公司资产。

  股东优先购买权所对应转让的是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其处置主体是股东,其权利基础是股东对其所持股权的处置权。

  公司资产的处置主体是公司,公司资产的处置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确定的规则进行。

  因此,股东优先购买权针对的是公司股权而不是公司资产。

  3.拟受让股权的股东未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一旦股东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该权利即告终止,股东不得再行主张。故此,股东在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时应予慎重。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合同中,如果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也就是说原来的股权受让方将无法按原股权转让合同获得股权,只能请求解除、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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