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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13:50:20 人浏览

导读: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如果已经记载进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是有效的,但是其他股东可以要其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货币、实物等出资。

  一、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效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若是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就可以取得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如实出资是股东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怎样向公司缴纳出资

  股东出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货币,实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行为主体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行为主体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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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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