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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资股东是否享有收益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4:13:28 人浏览

导读:

股东以其出资额在公司享有股权,在公司盈利时,股东就可以进行分红,分红就是股东的收益。那么不出资股东是否享有收益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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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出资股东是否享有收益权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时,《公司法》还特别规定了股东参与公司会议、表决权等公司事务的权利,以及股东查阅公司账簿、会议决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的权利,比如分红权和优先购买权。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仅以股东身份作为股东权利的基础,没有任何限制和条件。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机关认定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权利与是否出资没有直接关系,股东的权利与是否出资、是否实缴出资以及实缴出资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不影响股东的身份和股东权利的行使,但如果没有出资,则由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

  二、出资不实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第84条第2款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违反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而未缴足出资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当属严格责任,无论瑕疵出资股东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皆应对公司和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差额补充责任既是公司的法定责任,不以公司设立者的约定为必要,亦不能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亦是一种连带责任,全体公司设立者中的任何一人对资本不足的事实均负全部充实责任。之所以使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有三:其一,如果在公司成立后发现存在出资瑕疵情形,原本应该导致公司设立无效。但若按无效处理,不但辜负多数股东或出资人与其他人对公司成立的期待,而且重新设立公司将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因此通过设立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连带认缴的资本充实责任,可以回避公司不能成立或设立无效情形的发生。其二,我国公司实践已经证明,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对虚假出资行为的发生往往是明知的,甚至参与共谋、以虚假文件骗取公司登记。既然存在过错,自应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其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体现了法律要求的诚信原则。其三,设定连带责任制度,不仅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可以在公司设立者之间产生互相监督、自觉约束的制约力,减少诸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之类现象的发生。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三、自然人不出资怎么成为股东

  不出资还可以通过接受赠与,用知识产权入股,继承,购买股票等这些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出资并非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条件。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可以通过向公司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也可以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不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出资,否则就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出资股东是否享有收益权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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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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