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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都使用了哪些方式来筹集资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00:10:48 人浏览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都使用了发行公司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中,股票是股东的入股公司的凭证,是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进行买卖。

  一、股份有限公司都使用了哪些方式来筹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的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

  1.发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

  2.公司债券

  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债务应怎样处理

  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股东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工商备案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份公司股东变更要到工商备案,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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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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