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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未婚者能否合法收养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4 19:48:43 人浏览

导读:

单身未婚者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也可以合法地收养孩子。单身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上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条件。

  一、单身未婚者能否合收养孩子

  民法典规定,单身未婚的人可以收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收养异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孩子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收养子女的流程如下:

  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法律规定中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律规定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律规定进行收养评估。

  三、收养孤儿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收养人需提交申请证件和材料如下: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收原件1份)。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原件1份)。

  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原件1份);

  5.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的证明(收原件1份);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收养人提交填写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单人相片2张,被收养人二寸彩色照片2张,生活照1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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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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