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下如何认定待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导读: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经合同权利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法律快车提醒您,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有瑕疵,当事人缺乏完全缔约能力或者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因而效力待定。当有关条件成就后,效力待定合同即变为有效合同,对权利人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无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无条件认定其无效,采取的是绝对不保护原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认定是经过追认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无效后是需要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行政处罚的。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需要经过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人不追究人合同无效。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效力状态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四种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会有所不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很多时候存在很多的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按照规定对合同进行追认,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的法律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